相信大家这段时间对于新闻事件的敏感度都提升了不少吧。毕竟之前天天宅在家里面的时候只能关注新闻了!相信很多人对于加班被罚事件槽点满满吧!毕竟上班族的数量是远远高于那些企业家的,大家认为这次的判决是非常荒唐甚至是不人道的。这件事情在迅速发酵之后,引起了人民日报的注意。人民日报的编辑针对这次事件,发表了专题文章,称企业家的做法完全荒唐。
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某个公司的王某和李某被公司要求加班,称当时有紧急任务。要不然公司会面临违约的状况。但是当时的王某和李某为了让公司继续签署他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以这个为理由,拒绝了加班。而公司因为违约赔偿了12万,公司就把这两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进行赔偿。最后法庭竟然真的判公司胜诉了,虽然没有完全赔偿,但是也需要赔偿一万元左右的金额!
企业的胜诉引起了巨大的讨论。无数人都在控诉加班的可怕。大部分的企业都没有加班费,但是员工如果拒绝加班就需要承担赔偿,那到时候谁还愿意上班啊。
其实公司胜诉的根本原因在于劳动法里面有一项规定,那就是在公司出现“紧急状况”的时候是需要员工服从安排的。但是加班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小时的上限。可是“紧急任务”却没有办法检验和定义,都是由公司单方面说了算的。可以说,员工是完全是被动的!公司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控制着员工,不想加班?等着赔钱吧!损失百万千万还不是公司说了算?也难怪那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大火了,周某人直接指出资本的血淋淋,无数年轻人在城市辛苦打拼,最终只能望房兴叹!
人民日报批判企业这种行为简直荒唐!这是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完全是对劳动法的利用和断章取义,这种行为是需要被严厉杜绝的!而企业的这种做法很不但造成其他员工的内心反感,可恶的是劳动法还不能保护自己。这个例子一开,就算自己离职,很可能也会遭受公司的索赔!
对于这个问题,你有什么见解,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