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推出了合伙人制度之后,有很多公司效仿,但是我注意到,其中不乏东施效颦的现象。合伙人制度的本质是志同道合,需要合伙人之间拥有相同的理想和愿景,而很多公司的合伙人制度实际上将志同道合的团队变成了利益分配的团伙,完全是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