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不等于辩论,你把我说的哑口无言,可我心里就是不买账。我打心里不认同你,你的主张、你的产品,我就是不接受。
其实,说服术的核心不是说过你,而是“催眠”,就是利用对方的“非理性”,把你的影响力灌入对方的潜意识。
说服并非用言辞反驳别人的观点,一旦真正地试图去说服一个人的时候,就进入了理性对抗理性的阶段,这个时候“非理性”机制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如果两个人都去纠缠细节,辩论理由,那么谁也别想说服谁。
幼儿的妈妈送孩子入托时,给出孩子三个选择,“我接你的时候,你是要我带草莓味的蛋挞,还是苹果味的蛋挞,还是带一个菠萝味的蛋挞呢?”
这其实是一种预设式“催眠”,无论哪种选择,结果都是孩子都是要入托。对于说服对象,这个时候,他已进入非理性的“权利陷阱”,一切选择,都指向选择设计者的目标。
所以有句话,特别流行——“自古套路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