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折叠区划数量
省级行政区共34个,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共333个,包括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县级行政区共2843个,包括977个市辖区、394个县级市、1301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截止到2021年4月,已公布的数量)
乡级行政区共38741个,包括8773个街道、21157个镇、7693个乡、962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截止到2020年12月,民政部民政事业统计2020年4季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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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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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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