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先不谈技术,来聊聊做开发的公司,阿粉的读者有一天找阿粉咨询一些事情,事情是这个样子的,说公司拖着自己的工资不发,然后让他自己离职,而且想让他知难而退,也就是想裁员但是不给赔偿就想让他走人,阿粉听到这个事情都已经震惊了。阿粉今天就来说说这个事情。
事情原委
小L 在二线城市,是一个 Java 开发,目前工作年限也有,目前从事 Java 开发也已经有4年左右的时间,之前是在北京从事 Java 开发,然后因为个人原因,想着成家立业,于是就从北京辞职回到了故乡所在的二线城市,某省会。
当时回来的时候,小L 看着行情也算不错,于是开始寻找自己回家之后的第一份工作,工作找的也算顺利,面试了6个公司,拿了三个offer,于是他选择了一个工资还算比较不错的,目前薪资在10K,就这么入职了。
入职之前,说的入职缴纳五险一金,结果等到他去和公司的人沟通这个事情的时候,结果,人事给出的结果却是让小L 完全没有想到的,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转正之后缴纳,而且五险一金的比例,是按照最低标准,也是就是不到4K 的比例进行缴纳。
小L 心想,小地方,小公司,可能去了新的公司也是这样的,所以 小L 就只能选择了忍气吞声。
阿粉觉得这种操作有点过分了,入职的时候骗你啥都有,入职之后,就啥都没有,小公司这么过分么?
更过分的还在后面!
因为疫情,大家都知道,实体行业受到的冲击比较大,大家都知道,连腾讯,爱奇艺这样的大公司都开始裁员,别说小公司了,于是小公司开始想办法裁员了。
裁员第一步
找一些年轻的开发谈话,因为年纪都不大,所以想法没有那么多,于是开始找各种的理由,比如你经常迟到,没事经常去楼道抽个烟摸个鱼什么的,老总经常在楼梯间能看到你,所以对你有意见,你这经常迟到,所以工资可能要变动一下,于是把一个小伙子的工资想从7000降到6000,于是,成功的把这个小伙子逼走了。
也可能是不想和公司掰扯,小伙子最后几天天天请假出去面试,公司技术主管也批假,也从来不管,于是在今年的5月份的时候,小伙子自己辞职走人了,也没有拿到任何的赔偿。
但是这个方法找了很多人,成功逼走了三个,有一个工作了五年的老哥,工资目前12K,当时技术部门的主管联系他说降薪的时候,老哥比较给力,录了音,而且说明了单方面降薪,我不同意。结果,公司认怂,此事作罢,但是小公司成功了,已经成功安排走了三个人。
裁员第二步
拖工资,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就开始拖欠所有人的工资,然后沟通说,如果有用钱的,可以找财务部门预支!
预支 是什么意思,预支是预支的下个月的工资,而不是预支你上个月的钱吧,这种操作怎么看起来这么迷,对,没错,确实是非常的迷,自己去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竟然称之为预支。
在阿粉的认知当中,预支的意思难道不是去拿下个月的工资么,我去要我上个月的工资,还叫预支?
而且再其次,谁都是拖家带口的,有些需要还房贷,有些需要还车贷,全凭着这点工资来还房贷呢。
结果最后,用这个方法,又挤兑走了2个同事,这下一个本来只有20多人左右的小公司,变得还剩下那么十几个人了。
最致命的来了,就是老总想的计策是先把一部分人逼走,然后把内定留下来的人的工资照常发放,这样就既省下了开人的钱,让他们离职,另外还不会让公司倒闭。
虽然如意算盘打的非常响亮,但是阿粉忍不住想说。这不是违法的么?
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首先这个五险一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相关费用,但不必然。也就是说单位为员工缴纳相关费用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但劳动者是否愿意为了其他原因放弃可以由双方协商。就拿社保来说,如果你是单位的员工,你可以向单位说明您放弃缴纳社保,但可以要求单位把缴纳社保的费用给你。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然后再其次就是拖欠工资
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根据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你9月份的工作,在10月的任何一天给你,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如果超过10月份,那么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申请经济补偿,直接劳动仲裁即可。
现在读者小L还在走劳动仲裁的手续,目前据说还在调解过程,如果真的调解不成功,那么就只能是对簿公堂了。
阿粉想问,你们遇到过这样的公司么?
号外!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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