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三大基本特征,五大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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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基础篇
1.1 面向对象基本特征
封装,继承,多态。
封装
定义:就是隐藏对象的属性和实现细节,仅对外公开接口(method),控制在程序中属性的读和修改的访问级别(public/protected/private)。
目的:封装的目的是增强安全性和简化编程,使用者不必了解具体的实现细节,而只是要通过外部接口,以特定的访问权限来使用类的成员。
继承
是面向对象的基本特征之一,继承机制允许创建分等级层次的类。
定义: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多态
定义:多态同一个行为具有多个不同表现形式或形态的能力。是指一个类实例(对象)的相同方法在不同情形有不同表现形式。
(主要体现在重写和重载)
几种具体的表现
重写
子类继承父类后对父类方法进行重新定义。
重载
对已有方法的参数类型和数量的改变
上转型(子类转父类)
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
正确用法:
Parent* pParent = new Child;
Child child;
Parent* pParent = (Parent*)child;
错误用法
Child* pChild= new 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