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删除电脑中的文件或文件夹时会出现如下的提示,这说明执行删除文件夹操作的用户不是文件所有人或者权限不够,所以如果仍要删除该文件夹则需要从两个方面修改文件属性:文件所有人和文件所有人的权限
1.更改文件所有人
1.1右键该文件/文件夹选择"属性",并在打开的“属性”界面选择“安全”选项卡
1.2点击“高级”
1.3点击“更改”
1.4在输入框中输入登录用户的名字并点击“检查名称”
1.5如果能返回如下所示这类的字符串,说明名字正确,可以点击“确定”
1.6观察到此时文件夹的所有者发生了改变,点击“确定”回到属性界面
2.增加文件所有人权限
2.1点击“编辑”
2.2在“组或用户名”一栏选中电脑用户(也就是1.6的图片中方框里的部分)并勾上权限中的“完全控制”,最后点击确定
2.3会弹出警告信息,点击“是”就可以了